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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5 10: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01       报名截止:2022-03-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暨“双招双引”工作推进会、县三干会有关要求,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东至县计划于2022年初定向引进一批特殊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计划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人才。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特殊人才11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人才,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东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东至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9:00-3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3月11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最低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先比选(综合考生岗位匹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以及奖惩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持“安康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
(五)体检考察
1.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
1.公示。综合考虑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分配。引进人才纳入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编制内管理,由东至县人才办会同东至县人社局统筹选派到县域重点企业,实行2年服务期管理(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由东至县人才办分配定岗到县内有编制空余,且急需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意留在企业继续工作的收回其编制。
四、政策待遇
引进特殊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7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聘任8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选派待遇。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县级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同等待遇。
2.职称评定。对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不受岗位指标限制,优先聘任。
3.生活补贴。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
4.住房保障。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申请租房补贴。租住政府性投资公租房的,予以优先安排并免收房租。
5.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配偶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6.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优先安排。
7.住房奖励。2年选派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奖励商品房住宅一套,原则上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
五、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分地区定额包干报销考生的往返车费,其中安徽省内300元,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500元,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800元,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1000元,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1500元,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500元,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1500元,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00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东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566-701113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